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学习测试(一)

1. 姓名

2.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,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,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()和有关法律,制定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。

3.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()、()、()、()、()原则。

4.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()以上的,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。党员人数不足100人、确因工作需要的,经上级党组织批准,也可以设立党委。

5. 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。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一般为()年。

6. 国有企业党委设立()或(),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

7. 国有企业党委(党组)发挥领导作用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,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。主要职责是:

8. 国有企业党支部(党总支)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,发挥战斗堡垒作用。主要职责是:

9. 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,写明党组织的()、()、()、()等重要事项,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、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,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。

10. 健全以()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,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,推进厂务公开、业务公开,保障职工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
11. 坚持和完善()领导体制,符合条件的党委(党组)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,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(党组)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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